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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11/01/2008。是我的部落格的生日。
第一次写当然要写个开场白啦。
说到开场白就令我想到JOLIN 唱的开场白。
这首歌述说一对情侣分手后再见面了的状况。
相信很多人都曾经遇到这种处境吧。
到底分手后可以再象普通朋友一样呢?
挺不错的歌。
还记得刚听到这首歌时,我还天天唱呢。。
哈哈。。就像现在一边写一边唱杨丞琳的口爱歌。。
唱歌和听歌真的可以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,
所以我超喜欢音乐。。
我真的很希望我自己能学会一种乐器,
这当然不是受别人影响而想去学的,
而是我从小就有的愿望。。
最想学的是电子琴。
希望可以愿望成真。。
做这个部落格没别的目的,
只是想述说我一些内心的感受及表达一些我说不出口的话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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